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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3 16:20:00  点击量:17139

中共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

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统一部署,2019年6月19日至7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公司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27日向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党总支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市委巡察反馈后,名城公司党总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所有能在短期整改到位的问题,一律立行立改,部分需要一定时间和工作过程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迅速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跟踪督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2、强化组织,层层推进。公司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任执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分领导干部为成员,明确各部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是第一整改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问题逐条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11月22日,公司共召开党总支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10月22日,公司党总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主持会议,公司党政班子全体成员进行对照检查汇报。班子和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46个,班子成员间共提出批评意见44条,班子和班子成员共制定整改措施26项。达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切实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经多次修改完善,将市委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存在的16类问题根据不同类别细化分解成57条子问题,印发《名城公司党总支关于落实扬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及《名城公司党总支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根据“问题清单”和工作分工,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承担责任,部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每条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室、单位和责任人,公司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明确完成目标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4、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定期抽查、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整改过程中,采取举一反三、专项整治、问责追责、建章立制等方式,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对照反馈问题,印发《巡察反馈问题名城公司党总支整改清单》,实施专项整改、“回头看”行动,制定完善了多项制度。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对所有整改资料进行留档留痕,以便追查追究。

    5、强化督查,严肃追责。明确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等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点整改。公司党总支对照《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牵头,纪检分管领导以及监察室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题会办,定期督查整改效果,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直至全部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2015-2016年小秦淮河整治工程列入城市建设和环境提升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公司事先未就项目可行性进行专题研讨论证和社会影响评估,遭到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项目被迫搁置,错失发展良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现已完成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明确项目可行性专题研讨论证和社会影响评估作为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审批必备手续。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古城保护工作部署,公司现已完成三年滚动计划编制。二是小秦淮河整治工程根据市委主要领导专题调研部署意见,目前已委托扬州大学就河道、城池变迁等工作开展先期研究。

    2.关于“皮五书场、冬荣园等文化演艺项目体量小、品牌形象不突出,市场吸引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现已调整皮五书场、冬荣园文化演艺内容和时间。二是公司已完成长乐客栈淮扬美食书场建设,增加文化演艺项目。同时,公司对接东关街办以及市有关部门开发了东关美食广场、东门遗址广场文化演艺基地,不定期开展扬州传统文化演艺。三是利用公司网站、东关街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文化演艺活动专题宣传,同时利用东关街东、西入口宣传大屏等平台及时公布文化演艺活动,东关街文化演艺的品牌形象以及市场知名度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也明显提升。

    3.关于“2017年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对国家3A级旅游景区吴道台宅第进行现场暗访,发现‘安保人员不足、消防设备缺少日常维护’等42类问题,并予以严重警告处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吴道台宅第暗访处分问题已于2017年9月30日整改到位并已将整改材料汇总报市文旅局复查,并于2017年12月底通过验收。二是2019年省文旅局组织对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进行抽查,具体方式为暗访,我公司第一时间邀请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房士林教授带队对我公司管理的东关历史文化旅游区和吴道台景区进行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吴道台景区对照3A景区标准落实日常管理,符合相关规范,应长期坚持。

    4.关于“2016年市文物局检查吴氏宅第、卢氏盐商住宅、逸圃等全国和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现多处文物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8月东关街城楼火灾后才专门成立安全管理部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以来,我公司先后实施了东关街消防改造提升一期、二期工程,今年扬发〔2019〕1号要求公司必须完成管理的文保建筑消防提升,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安装电气火灾报警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点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目前,公司已完成管理范围内剩余8处文保古建筑消防提升工作,增设了消防喷淋、烟雾报警器,提高文保单位消防预警能力。二是对照江苏省有关部门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我公司第一时间对接扬子江集团,卢氏盐商住宅现已停业,目前扬子江集团正在研究制定“停餐改旅”方案。三是近年来,结合公司古城保护项目特点,我公司出台了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公司以及各下属单位均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出台了安全员管理考核办法,近期根据名城旅发公司运营的7个小景点特点,公司安全管理部会同名城旅发公司修订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关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未完善,2017年公司成立董事会后,仅召开一次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缺失,公司董事会空转”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召开董事会,总结全年工作,谋划部署2020年工作。二是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后期将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认真组织召开公司董事会,严格落实董事会职责,并长期坚持。

    6.关于“对下属企业公司制改制‘换汤不换药’,下属6家企业改制时仅更换了名称,均未设立董事会,其中5家仍未修订公司章程,有的未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写入企业章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现已启动“十四五”改革发展方案编制,结合公司改革发展,公司将完善下属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公司现已完成所有下属单位章程修订,并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写入了章程。

    7.关于“2016-2018年6月,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支部委员会成为决策机构,其中2016年未召开支委会。对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研究不透彻。2018年6月党总支成立后,至今无议事规则”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议事决策事项清单》(扬国资委〔2019〕80号)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党总支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依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围绕公司实际以及公司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每人提交了1篇有深度、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三是公司制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研究相关事宜要征求外部董事和职工监事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尽可能反映市场和群众的利益和诉求。

    8.关于“工会组织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公司现已组建成立了名城公司工会联合会以及三个分工会。

    9.关于“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缺少直击要害的交锋,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原则做好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现已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后期将严格执行党总支、党支部“三会一课” 制度。二是对照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公司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密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地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切实实达到改进作风、解决问题之实效。班子成员即知即改,都能做到揭短亮丑,担当作为,坦诚相见,辣味十足。例如,叶善祥同志在民主生活会指出戴兴春同志在落实工作纪律制度方面存在“老好人”思想,没有做到顶真碰硬;吕宏强同志在东关街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

    10.关于“公司所属三个支部未开展专题党课学习,有的支部未召开过组织生活会;有的支部党员分散,组织生活难以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建立了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对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支部作用发挥失常的支部书记、委员进行问责,考核与年终评奖评优相挂钩。二是完善了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将总支对支部党建工作督查指导纳入职责范围,明确每季度督查指导党支部工作1次,保证支部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1.关于“部分党务干部对支部工作不学习不研究,党务知识不熟悉,不了解自己所在支部党员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公司组织开展了支部书记、委员以及具体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增强了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公司将党建工作培训已纳入2020年重点业务培训内容。

    12.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2017-2018年部分党员未缴纳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完成2017-2018年部分党员党费补交;二是公司制定了党员党费管理办法,后期将严格执行。

    13.关于“2016、2018年两次提拔下属公司负责人存在程序不严谨、纪实材料不全等问题,党组织讨论干部事项未全部使用专用笔记本”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公司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使用专门选人用人记录本实录干部选任全程。二是公司完善了监察室工作职责,明确将人事管理工作纳入督查范围,保证工作规范有序。

    1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公司人事负责人档案长期自己保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档案现已提交监察室保管。二是公司现已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15.关于“2015年3月市国资委同意名城公司成立监察室,直至2017年9月才成立,且监察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兼任监察室主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工程招标中既做评委又兼监督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现已完成部室调整,监察室和办公室单独设立,选任沈俊同志担任监察室副主任,主持监察室工作。二是结合公司实际,完善了监察室工作职责,强化执纪监督,重点加强对工程招标、重大物品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

    16.关于“2016-2018年,超范围超标准发放高温费、防暑降温费、防寒费;以职工整岁生日名义发放现金,有的连续两年重复领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清退重复领取的生日慰问金,且已停发整岁生日慰问金。二是公司已对2016-2018年超范围超标准发放高温费、防暑降温费、防寒费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公司现已清退2019年发放的职工防暑降温费、停发了防寒费,后期不再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防寒费。四是根据市总工会有关文件要求,公司工会联合会以及各子公司分工会分别出台了员工津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后期将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补贴。

    17.关于“慰问住院职工的同时还对其亲属发放慰问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公司成立了工会联合会,下辖3个分工会,依据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各个分工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了员工福利发放管理。

    18.关于“职工个人承担的工会费均由公司统一缴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成立工会联合会,下辖机关、名城旅发、长乐客栈3个分工会。二是根据市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各个分工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落实了工会会员会费缴纳。

    19.关于“无清单报支会务费,数次列支赴外地考察学习费用,无明细清单或考察方案及审批备案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办法,明确外出学习考察须制定方案、落实审批备案手续以及明细清单,后期将对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20.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加油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公车改革文件精神,公司修订了公车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公车使用管理。

    21.关于“2013年以来有多处房产未公开招租,有的房屋超出国资委规定的5年出租期限,有的甚至长达20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严格落实《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售、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所有资产出租均严格落实平台公开招租。特殊情况公司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及时请示市国资委,严格按照批示落实资产管理。二是公司修订了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后期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落实所有资产公开招租。

    22.关于“租金收取不及时,个别承租户连年迟交房租,截至目前仍有2018年度房租未收缴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现已完成迟交房租追缴。二是修订了商铺租金收缴制度,完善了商户租金收缴工作。 

    23.关于“协助上级纪检部门信访调查出具的情况说明欠客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对原监察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批评教育。二是公司修订了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来信来访处置程序,严把关、把好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强化监察室效能监察,建立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24.关于“执行工程招投标‘三直接’操作流程相关环节不规范,有的工程未经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的材料采购多采用会签或口头询价方式,供应商相对固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环节操作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扬建工〔2013〕19号)文件要求,对于可进场招标的项目严格落实招标,不符合进场招标条件,充分利用国资平台或内部比价招标,公司监察室全程跟踪监督。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后期将严格落实制度。

    25.关于“零星工程维修项目工程签证仅一名现场代表签字,有的工程签证手续办理滞后近1年时间,结算审核长达1年以上”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完善了驻工地代表工作职责,规范工地签证管理,将零星项目纳入管理范围,严格执行工程维修工地“双代表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办理签证手续。二是公司修订了结算审核管理制度,规范了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26.关于“存在以人情开设银行存款户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公司现已清理因人情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后期将严格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27.关于“扬州盐运文化展示馆及盐业文化展示馆专项拨款和使用,直接在往来中列收列支,易存在账外资产。大运河盐业文化展示馆(汪鲁门)项目2017年资金使用率仅为24.71%,被省文物局通报并要求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大运河盐商文化展示馆(汪鲁门)项目已于2018完成布展,专项拨款按照合同约定已予以支付,截止目前资金使用率为89.95%,剩余款项待结算经市财政局审定后予以支付。二是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期将严格按照制度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28.关于“东关街等拆迁项目安置补偿款未及时审计结算,安家巷通道等14个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或列入在建工程核算,项目成本长期挂往来,未能准确反映资产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14个项目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核算结转。二是公司制定了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制度,严明结算程序和时限,后期将严格执行。

    29.关于“2016-2018年名城公司多人次赴外地考察调研超标报支餐费、交通费,重复领取出差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清理2016-2018年违规报支的费用。二是公司制定了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办法,严明审批以及费用报销,后期将严格执行制度。三是公司修订了财经管理制度,严明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费用报支。

    30.关于“截至目前仍有2009-2013年期间个人借款、2007年其他公司收取的咨询费未清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完成2009-2013年期间个人借款清理。二是公司已完成2007年其他公司收取的咨询费清理。三是公司修订了财经管理制度,严明借款事宜以及还款时限,坚决杜绝公款拖欠。

    31.关于“2018年市审计局审计指出的虚开住宿、会务费,提前开具发票和核销消费欠款原因不明等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长乐客栈已完成应收账款收缴。二是长乐客栈酒店有限公司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杜绝虚开住宿、会务费,提前开具发票和核销消费欠款等项目,后期将严格遵照执行。

    3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名城公司党总支谋划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政治意识、战略意识和大局意识,存在重业务轻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手软’等问题。未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死角漏洞多,没有形成扎口效应。创新落实能力弱,利用网站、微信群、宣传栏等平台进行意识形态舆论宣传和教育学习的意识差、能力弱。主流舆论引导和网络负面舆情的预警和处置不够规范有力,尚未建立有效预警处置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总支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不定期开展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室、下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二是结合公司古城保护工作特点,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利用东关街平台建成了扬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示范一条街,利用东关美食广场建成了扬州好人广场,利用阮家祠堂建成了扬州家风展示馆,做好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成效。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公司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参加市国资委组织开展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公司已与市金融集团合作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意识形态培训专题,加强青年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五是公司现已制定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全面做好意识形态舆论宣传工作。六是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公司已建立网络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33.关于“2016-2018年仅2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未将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党建工作,对下属党支部工作未开展经常性检查指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召开了公司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2016-2018年党建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专题研究部署了公司党建工作整改提升工作,明确每年必须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特别是要将公司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党建工作。二是结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出台了公司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规章制度,完善党总支议事规则。三是完善了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将总支对支部党建工作督查指导纳入职责范围,明确每季度开展督查指导1次,保证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4.关于“党总支以通读文件代替党建组织生活;重大事项缺乏沟通,会前不通气酝酿,会中多随声附和”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公司召开了党建工作整改提升专题会议部署,党总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严格按照公司新建立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二是公司现已完成“三重一大”制度修订,细化决策事项,做到事前沟通,广泛征求意见,规范决策程序,做好民主科学决策。三是严格按照公司新建立的党总支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四是结合公司实际,今后每年年初将结合市委、市国资委党委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党总支主体责任清单和党总支书记“一把手”责任清单,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终及时向市国资委党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认真做好表率示范作用。

    35.关于“公司2016-2018年工作总结雷同,有的部分仅年份不同;班子成员个人工作总结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措施年年一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2018年工作总结雷同问题,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约谈班子成员、各部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公司现已修订绩效目标考核办法,严肃工作考核,切实做到班子成员、各部室、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考核与薪酬相挂钩,保证考核严肃实效。

    36.关于“有的支部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即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将退休党员董宜春同志组织关系转入社区。二是对照《党章》和市国资委党委党员发展有关要求,现已规范2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工作,避免造成党员管理不到位。三是公司建立了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

    37.关于“党总支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分析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督促、不检查,个别班子成员重大事项申报不实,被市监委予以警示谈话处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国资委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建立了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述职报告制度。二是今年上半年,公司副总经理汪清香同志被信访举报,反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被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给予警示谈话处理,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对汪清香进行谈话教育,汪清香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也进行了自我批评,以此警示全体员工严守纪律规矩。三是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均已落实中层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综合办公室以及监察室不定期组织核查。四是公司已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纳入考核范畴。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0个问题正在整改,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未形成近远期发展规划,对市政府确定的古城保护与建设、旅游业和古城文化保护与开发等三大主业立足全局进行系统研究。公司制定的改革发展方案停留在草稿阶段,未按‘五可’要求予以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公司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了系列学习研讨活动,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提高了政治站位。二是围绕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讲话精神,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和国企改革发展新要求,结合公司三大主业,公司现已启动公司“十四五”改革发展方案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制定标书,拟通过招标方式,邀请专业策划公司严格按照“五可”要求落实方案编制,计划2020年1月份完成招标,正式实施方案编制,结合改革发展方案编制优化公司运作机制,强化子公司运营管控,提高资产运营质量,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2.关于“文旅景区策划经营缺乏长远性、创新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提升了公司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二是目前已完成大运河盐商文化展示馆密室逃脱项目硬件建设,且已成立专门公司,现已投入运营。三是结合公司职责定位,公司投资400多万元,建成了扬州古城保护成果展示馆,全面展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扬州古城发展历程。四是结合公司编制“十四五”改革发展方案,充分利用公司正在运营的各景点以及三和四美、商学院地块开发策划建设一批新兴旅游项目,增强游客旅游的体验性、参与性,吸引年轻人入驻景区,使古城充满生机和活力。

    3.关于“自认为古城建设与保护涉及到多个地区和部门,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项目建设坐等观望‘守摊子’。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特别是面对拆迁、对外协调等难题存在畏难情绪,往往‘绕着走、推着干’”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八个专题深入开展了交流研讨,举办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国企做优做强”专题讲座,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站位。二是公司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大无大有.身边人眼中的周恩来》、《赵亚夫》、《忠诚》、《孤岛32年》、现代扬剧《党的女儿》等,他们用行动履行自己的诺言为人民服务,广大党员干部深受启发,围绕“初心是什么、使命干什么、奋斗比什么”主题,联系公司古城保护具体工作深入开展了研讨,进一步明确了使命,增强了担当作为意识。三是对照反馈意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标找差,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总结班子和个人古城保护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产生问题原因以及具体的整改提升措施。四是根据扬州古城保护发展部署,公司主动担当,现已制定2020年古城保护与利用重点工程实施计划,共计8项,总投资10.3亿元。五是围绕公司三大主业,结合后期发展,公司现已完成干部选拔管理办法修订,选人用人侧重于政治过硬、勇于担当、敢于创新、能干实事的年轻干部,同时组织开展了青年干部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

    4.关于“‘双东’历史街区创建5A景区后,创建着力点发散,特色发展潜力挖掘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5A标准,制定了东关街提档升级系统计划,现已完成东关街街面及安家巷两侧绿化提升;完成了东、西入口信息大屏建设。完成了东门遗址广场游客座椅增建及东关街监控室建设,结合广陵区公安局的要求,完成了东关街沿线监控、音响设备更换安装,且已正式使用。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景区旅游公厕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美食广场旅游公厕3A改造提升和垃圾箱更换。二是挖掘古城文化旅游资源,依托三和四美、商学院地块开发策划建设一批新兴旅游项目,发展古城特色文化旅游项目,激发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潜力。

    5.关于“对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东关街人车混行、停车难、附加值不高等问题未有效解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现已改进东关街步行街管理,已完成景区内原住民登记,结合东关街智能化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二是公司已委托扬州大学完成三和四美、商学院地块整体规划研究方案编制,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11月11日三和四美、商学院地块方案汇报会意见,目前正在研究三和四美地块以及两个地块贯通拆迁事宜,方案明确三和四美、商学院地块规划均建设停车场,预计可提供机动车车位750个。三是结合公司“十四五”改革发展方案编制,明确将东关街业态调整纳入规划范围,每年调整20家商铺。目前,公司正在调整“一店多户”的现象。同时,公司已引入星巴克等知名品牌入驻东关街,后期将结合改革发展,分年度提升东关街运营质态,增强街区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四是公司现已完成监察室工作职责修订,明确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督办事项。

    6.关于“部分项目建设推进滞后。对分别列入2016年度、2017年度市政府年度目标的三和四美地块整治工程和盐宗庙彩绘修复工程未按序时推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完成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办法对项目建设的相关风险进行充分调研分析,预留足够时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需经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以及需进行土地挂拍的项目重点关注,确保今后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三和四美项目建设及其北侧商学院地块进行整体规划研究已于11月11日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目前正在研究三和四美地块以及两个地块贯通拆迁事宜,并将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报审。三是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方案,盐宗庙彩绘修复现已完成。

    7.关于“文化旅游核心产业如何转型发展没有深入研究,停留在门票经济的初级阶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古城保护工作部署,公司积极推进三和四美、商学院地块项目建设,现已完成整体规划研究并已于11月11日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三和四美地块规划方案明确有诗画琴社、酱菜会址、创意工坊、大师工作室等新兴项目;商学院地块规划方案强化功能业态策划和精神文化场所构建,以文化复兴塑造古城气质,通过空间创新设计,实现传统与现代、空间与文化的对话和共生,力求“以文聚合”,实现“延续东关、融入东关、提升东关”。二是我公司利用钞关18号民居,邀请扬州古城保护有关专家,组建成立了古城保护专家工作室,并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三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名城旅发公司结合古城文化资源特点,现已与上海景域集团对接,聘请文创产品研发专业团队,研制一批既能进一步宣传古城保护成果,又能适销对路的文创产品推向市场。四是挖掘古城文化资源,公司已完成长乐客栈淮扬美食书场建设,开展扬州非遗文化展演。同时,公司对接东关街道以及市有关部门开发了东关美食广场、东门遗址广场文化演艺基地,不定期开展扬州传统文化演艺,进一步提升了古城文化旅游竞争力。

    8.关于“目前名城公司仍有60处房产、3宗土地等大量资产闲置,其中大草巷、汪鲁门、匏卢、丁氏马氏住宅尚未适度利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公司前期开发部已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公司大草巷等资产产权手续办理工作,力争早日完成手续产权手续办理,投入运营。二是汪鲁门盐商住宅现已建成扬州大运河盐商文化展示馆,并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现已完成旅游合作项目建设,拟于近期开放;丁氏马氏住宅通过市级公共平台已完成利用招商工作,且已启动利用装潢施工;匏庐招商利用方案已经市文物局审定,关于租期问题专题报告市国资委已审批,现已通过市级公共平台启动利用招商工作;湖北会馆招商利用事宜公司已专题会议研究,招商利用方案已报市文旅局审核。

    9.关于“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对关键环节、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未能履行监督职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鉴于目前机关合并后,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以及外部监事缺失的实际,目前,公司已明确暂由两名职工监事严格落实监事会工作职责,加强公司关键环节、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监督;待市国资委党委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后,由监事会履行其职责。二是公司现已将监察室和综合办公室独立分设,选任沈俊同志担任监察室副主任,主持监察室工作;同时,完善了监察室工作职责,结合公司实际,加强对关键环节、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

    10.关于“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名城公司运营能力不强,独资成立的5家子公司业绩不佳,考核均不达标,有的下属公司累计亏损达数百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各下属公司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分别制定了系统的、切实可行的减亏损、拓市场的具体目标和措施。二是纯市场竞争性子公司,例如长乐客栈酒店、彩衣街农贸市场等,现已加强营销力量,并完善了职工薪酬奖惩管理办法,更侧重于激励,以便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名城旅发公司结合古城文化资源特点,现已与上海景域集团对接,聘请文创产品研发专业团队,研制一批既能进一步宣传古城保护成果,又能适销对路的文创产品推向市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四是各下属公司结合各自运营实际,正在制定2020年运营目标,对照目标任务,将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五是公司以及各下属公司严格事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六是公司管理了众多文保单位和文博场馆,且面向社会免费开放,2020年将积极争取文物保护、市文博城建设专项资金以及省市文化旅游产业扶持资金。七是对照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公司正在建立本部以及各下属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薪酬备案制度以及预算审批制度。八是公司现已制定干部选拔管理办法,重点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后期将加强下属公司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选拔一批年富力强、综合领导素质强的干部充实到下属公司班子队伍,强化管理。

    11.关于“推进国企做强做优步伐不快,近几年名城公司相比‘十二五’期间每年近4亿元的投资,古城建设项目大幅度减少,资产规模增长缓慢,名城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资产总量仅增加不到7%,企业资产增益仅靠收取租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古城保护战略部署,公司现已制定2020年古城保护与利用重点工程实施计划,共计8项,总投资10.3亿元,加快扩大资产规模。二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公司前期开发部已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公司10个地块土地划拨转出让手续办理,快速实现资产市场化变现;三是加快开拓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资产增幅比例。

    12.关于“土地性质划转以资金需求量大等理由未办理出让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公司前期开发部已对接市自然资源局,正在加快推进公司10个地块土地划拨转出让手续办理。二是公司正在与市城控集团、金融集团以及市有关金融机构对接,研究融资问题,以便尽快落实土地出让金。

    13.关于“旅发公司新三版上市无期,志诚物业公司成立8年来没有实现公司提出的做强目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国资委整合国资系统物业公司的工作部署,为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公司制定了志城物业公司整合建议方案,并已与华建物业公司进行了对接。目前在市国资委牵头下,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资系统6家物业公司整合,以求做大做强。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国企改革发展要求,公司制定了长乐鸿禧酒店有限公司混改实施方案,现已完成长乐鸿禧酒店资产清算、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预挂牌,拟于年内完成挂牌,混改完成后公司累计可实现租金总收入3360万元。

    14.关于“年终评优走过场,绩效与评优未挂钩,其中2016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占比分别高达80%和40%”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公司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年终评奖评优指标不超过30%,严格执行绩效与评奖评优相挂钩,对照考核办法做实做细考核,2019年年终考核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15.关于“党总支未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建立廉政风险动态排查机制,有的制度不符合规定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现已完成监察室工作职责修订,监察室结合巡察工作,正在排查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完成后将及时报市委第十督查组。二是公司现已完成规章制度梳理,且已修订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制度,优化内控,做到风险防范。

    16.关于“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党建工作权重明显低于同期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考核的标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大对公司领导班子以及各部室、下属单位经济指标考核权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实行考核与年终评奖评优相挂钩。二是制定党建目标考核办法,强化考核刚性指标和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占全年目标任务30%。三是出台党总支党建工作办法,将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列入党总支主体责任清单。四是结合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调整完善基层党支部设置和班子建设。五是完善总支委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列入年度考评内容,强化目标考核。六是依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总支班子成员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总支委员的表率示范作用。

    17.关于“东关街商铺承租人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不一致或承租人与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收款人不相符的现象易产生社会纠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公司正在规范商铺收款信息工作,对于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收款人信息,统一实行商铺公安栋号+店面名称。

    18.关于“2007年名城公司新建东门遗址办公楼进行产权置换和出租后,至今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和收取租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公司前期开发部已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新建东门遗址办公楼产权手续办理工作。二是公司已与东关街道对接,正在落实租赁租金事宜。 

    19.关于“名城公司实物资产比财务账目多,其中文物陈列品类和家具类多达数百项。东关街、街南书屋等商标未作为无形资产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完成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对于资产入账、管理等事宜进行了细化。二是公司对照会计制度及规范文件,逐一核实未记入财务账目资产物品,依据物品性质、状态,通过原始票证确认原值及来源的物品资产,依法依规根据其原价记入了财务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三是公司正在对受赠物品或确实无法查找确定原值的资产物品参照同类资产进行市价重置,完成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入账。四是公司已完成无使用价值物品剥离,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报废处置。

    20.关于“2019年3月审计整改‘回头看’中自查的‘收入成本不匹配、应收款项核算不规范、资产出租超出期限、下属子公司管控不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通过召开巡查整改专题会议,认真梳理2018年市审计局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方案,责令责任人加快整改工作进度,明确整改时限,必须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目前正在落实。二是结合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修订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资金、资产以及子公司考核管理。三是公司完善了监察室工作职责,明确将审计、巡察等工作纳入监察室督办工作范围,要求纪检分管领导牵头,监察室全程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确保件件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名城公司党总支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公司党总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公司上下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名城公司做优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7331772;邮政信箱:扬州市文昌中路412号农业银行西五楼,邮编225002(信封请注明:对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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